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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发布《关于威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业务事项办理流程的公告》

讯 日前,威海市发布《关于威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业务事项办理流程的公告》,9月1日起,市区(包括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正式受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许可证、运输证、驾驶员证申请业务。

办网约车经营许可证申报—核查—发证

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流程是,拟在市区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平台企业可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威海)进行网上申报,或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现场办理。

威海市交通运输部门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缺项(件)且形式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市交通运输部门将按规定对申请人的有关条件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实地核查,符合许可条件,依法作出《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按规定核发经营许可证,时限为19个工作日。

以上流程办理完毕后,申请人可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领取网约车经营许可证或邮寄送达。

此外,市区注册的申请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向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由市交通运输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符合要求的按规定转报省交通运输厅。

办网约车运输证初审—变更—申请—发证

拟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车辆,车籍地为市区的,车辆所有人可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威海)进行网上申报,或者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现场办理。车籍地为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的,车辆所有人到车籍地交通运输部门申请办理。

威海市交通运输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出具《车辆初审合格证明》,时限为5个工作日。届时,申请人可持有关材料到车辆注册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管所)交验机动车,申请将车辆使用性质登记或者变更为“预约出租客运”。然后,申请人先与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公司签订入网运营意向书,再为车辆安装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并接入市政府监管平台,按规定投保营运车辆保险。

车辆使用性质登记或者变更后,申请人应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威海)网上提报,或者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现场提交《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的材料,申办网约车运输证。市交通运输部门审核通过后,对申请人制发运输证。

办网约车驾驶员证证明—缴费—考试—领证

市区范围拟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申请人,可首先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威海)或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申请开具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证明,无吸毒记录证明,无饮酒后驾驶记录证明,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证明,无暴力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在取得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后,可网上预约,再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现场确认并办理缴费手续;或直接到市政务服务中心自助服务区网上预约后,再到交通运输局窗口确认并办理缴费手续。

交通运输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根据申请人是否参加培训等情况,合理统筹安排培训班期与考试时间,发放《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准考证》。考试合格的,在10个工作日内制作发放网约车驾驶员证。考试不合格的,申请人可到原考试地点办理补考手续。

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范围的申请人,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开具上述证明材料,到当地报名点现场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人的户口不属于威海市范围的,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开具证明材料。